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专职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泗阳县本地优先考虑),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财经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热情为基层服务、为农村服务、为群众服务,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并具备必要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努力学习,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守被委派村的会计信息秘密。
(五)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坚决维护国家、集体利益。
(六)委派会计一经聘用后不得兼职,不得在户籍村任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不服从党的领导,不能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在党员群众中散布否定党的领导等不当言论的;
2、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信用办等单位有不良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党政纪律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4、搞宗族宗派活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
5、参与邪教或封建迷信活动的;
6、本人及直系亲属存在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党委联审、资格审查及面试、结果公示、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
3、报名地点:穿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颜绍德,联系电话:13815756445
王 琼,联系电话:15252426270
(二)党委联审
党委根据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存在不合格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面试主要考察适应农村工作能力。
(四)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资格审查百分制折算后占3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70%,录用总分排名第一、第二和第三考生。
(五)结果公示
总成绩排名第一、第二和第三的招聘对象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通过穿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3个工作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按成绩依次替补。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进行岗前见习。见习期为3个月,见习期满后,由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镇党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任用并由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三、待遇保障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资报酬由镇财政支付。工资报酬由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两部分组成。基本报酬3000元/月,考核报酬500元/月,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每半年考核一次,基本报酬每月按时发放,考核报酬根据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在岗期间可享受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报名、择优任用”的原则,由镇组织办、纪委办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已经任用的,取消任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党政纪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27-85871123。
中共泗阳县穿城镇委员会
泗阳县穿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